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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审,什么是行政复议

公务知识2025年04月04日 09:02:4518admin

行政复审,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审(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审查请求的法律制度。作为行政救济的重要途径,行政复审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专业判断标准。我们这

行政复审

行政复审,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审(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审查请求的法律制度。作为行政救济的重要途径,行政复审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专业判断标准。我们这篇文章将系统解析行政复审的核心概念与法律依据启动条件与适用范围审理流程与时限规定举证责任与证据规则决定类型与法律效力与其他救济途径的衔接;7. 常见实务问题解答,帮助你们构建完整的认知框架。


一、核心概念与法律依据

行政复审的法律基础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复审范围已扩展至"行政机关作出的所有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审具有程序简便、效率高、零费用的特点,且复议机关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附带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修法后建立了"行政复议局"专门机构,实行"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原则,并新增听证审理、调解和解等制度,标志着我国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向"复议主渠道"转型。


二、启动条件与适用范围

启动行政复审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1)存在明确的行政行为;2)申请人与该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在法定60日期限内提出(自知道行为之日起算)。根据司法解释,特殊情形如不可抗力可申请期限延长。

负面清单明确下列情形不可复议:行政机关内部人事处理、民事调解协议、信访事项处理等。但实务中争议较大的行政协议(如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现已纳入复议范围,体现保护当事人权益的立法倾向。


三、审理流程与时限规定

完整复议程序包含五个关键节点:1)申请受理(5工作日审查);2)被申请人答辩(10日内提交证据和依据);3)审理(原则上60日内审结);4)作出决定;5)文书送达。2023年新法要求对重大复杂案件必须举行听证,并允许申请人查询案卷材料。

特殊情形下可中止审理,如需要其他机关协同审查规范性文件,或等待法院对关联案件的裁判结果。但中止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保证程序公正与效率平衡。


四、举证责任与证据规则

行政复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申请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需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当初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无证据。

实务中常见证据争议包括:电子数据取证程序是否合法、鉴定意见的采信标准、境外证据的公证认证要求等。复议机关可依职权调查核实关键证据,但不得替代被申请人收集证明行为合法性的证据。


五、决定类型与法律效力

复议决定主要包括:1)维持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撤销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3)变更决定(明显不当或裁量畸重);4)履行决定(不作为案件)。2023年新增"确认违法+责令赔偿"的决定方式,完善权利救济链条。

经复议的案件在后续诉讼中具有特殊地位:复议维持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仅复议机关为被告。这种制度设计倒逼复议机关实质化解争议。


六、与其他救济途径的衔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构成"双轨制"救济体系,实务中需注意: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复议的(如自然资源确权案件),必须遵循复议前置程序;2)已起诉又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3)复议期间可申请行政行为停止执行,但限于四种法定情形。

近年来推进的"复议调解"制度(不超过30日调解期)与行政诉讼调解相衔接,对行政赔偿、补偿及自由裁量权案件,可在复议阶段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


七、常见实务问题解答Q&A

收到《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怎么办?

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重点审查不予受理理由是否成立,如超过申请期限的认定是否准确、申请人资格判断是否适当等。

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中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3)申请人申请停止且复议机关认为合理;4)法律规定应当停止。

如何判断选择复议还是诉讼?

建议考虑三个维度:1)专业程度(税务、海关等专业领域宜选复议);2)效率需求(复议审限短于诉讼);3)救济力度(诉讼可审查合理性而复议不行)。多数情况下可采取"复议→诉讼"的递进策略。

复议败诉后能否另外一个方面申请?

同一复议机关对同一行政行为原则上只受理一次,但发现新证据或原决定依据被撤销的例外。对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可另外一个方面申请复议。

标签: 行政复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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