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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范畴

公务知识2025年05月22日 15:53:300admin

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范畴综合法律定义与实践判例分析,特许经营协议兼具民事合同与行政协议双重属性,但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更倾向将其归类为特殊民事合同,除非协议中包含明显超越平等主体的行政优益权条款。这一结论源于对协议主体、权利义务

特许经营协议是行政协议吗

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范畴

综合法律定义与实践判例分析,特许经营协议兼具民事合同与行政协议双重属性,但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更倾向将其归类为特殊民事合同,除非协议中包含明显超越平等主体的行政优益权条款。这一结论源于对协议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及纠纷解决机制的三维解构。

行政协议的核心判定标准

根据《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修订草案,判定行政协议需同时满足主体要素(一方为行政机关)和内容要素(含行政优益权)。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沪杭高速特许经营案"中,最高法首次明确将使用者付费类特许经营协议排除在行政协议外。

特许经营的特殊性表现

不同于传统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协议通常包含市场风险分担机制。例如北京地铁16号线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完全承担客流风险,这种对等性安排显著弱化了行政属性。

双重属性的现实冲突

污水处理等市政特许经营常出现"协议民事化,监管行政化"的割裂现象。苏州工业园区某环保企业诉讼案显示,行政机关单方变更排放标准的行为,究竟属于合同变更还是行政监管,仍存在司法争议。

2025年裁判趋势变化

最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强调,除土地划拨、特许权授予等行政行爲外,经营条款纠纷应优先适用民法典。深圳前海法院已建立"民行分离"的并行审理机制。

Q&A常见问题

如何识别协议中的行政优益权条款

重点关注单方解除权、价格调整权等非对等条款,如某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中"遇突发公共事件可临时接管"的约定即属典型行政优益权。

使用者付费与政府付费项目的区别

财政付费类项目(如市政道路)更容易被认定为行政协议,成都"天府绿道"案判决显示,政府付费比例超过70%将显著增加行政协议认定概率。

争议解决条款的设计建议

建议采用"民事仲裁+行政复议"的双轨制,某省会城市地下管廊项目已成功运用该模式,将建设纠纷与特许权纠纷分流处理。

标签: 特许经营法律属性行政协议认定标准公私合作合同性质基础设施投融资政企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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