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1月28日毕志飞怒斥徐峥,喊话徐峥「滚出电影圈」?

[图片] 毕志飞发长文,怒斥徐峥种种作为,并批评囧妈的种种操作,是电影圈的利益角逐还是徐峥本人有问题? 以下为毕志飞原文: 这两天了解了一下明星导演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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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毕导亲自做答,一条微博赚了rmb三万多。啊这...这是我一年生活费啊我吐了...大家想去微博骂他时三思,毕竟你一点开他的微博他就赚钱了,有违大家的初衷,你以为他被骂得难受了但其实他正数着钱暗爽...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算老几?徐峥侵权你去告徐峥,别跟我们说,我们不在乎。”

“侵犯知识产权跟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关系,我们看得开心不就行?”

“侵权又有啥?泰囧好看不就行了,谁管《人在囧途》是谁的?我只知道徐峥请我们看电影!”(心疼字节跳动一秒)

“知识产权就是西方资本主义的邪恶产物,对于中国社会是弊大于利的!”

啊这,尊重。以后我儿子看到他爹爹回答下面的评论估计也不敢创作什么东西了,毕竟他老子也不敢了。希望国内创作者的环境可以越来越好吧。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正处于一个怪圈。

对于抄袭侵权等法律纠纷,原告胜诉率奇高,被告基本没办法获胜。那对于被告的惩罚力度有多大呢?

这里我以徐峥导演处女作《人再囧途之泰囧》为例。在这部电影首映获得巨大成功之后,《人在囧途》的版权方将其告上法庭。是的,作为徐峥的成名作,看到《人在囧途》人们都会想到其主演徐峥,但这并不代表徐峥享有其版权。

这场官司在五年之后终于迎来了判决结果,不出意外,徐峥方败诉,被判向《人在囧途》版权方赔偿五百万。看似不少,然而相比于泰囧12.67亿的票房微不足道。

我给大家翻译一下这件事,只要你够大胆,侵占别人的知识产权就算最后赔了钱也是稳赚不亏的。这件事在当时并没有引起风波,那我是怎么知道的呢?

是的,这是毕导告诉我的。

大家可能对徐峥的业界影响力没什么概念,但经过对于其社交网络的了解不难发现,他的人脉遍布各圈:著名商人,媒娱老板,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都是他的好友。当然,以上这些头衔他也全部拥有。圈内人敢和他如此叫嚣,基本能完成早日出圈的壮举。

毕导就是这样的奇人。本身圈内名声不好,已经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感觉,不如就真的破摔也好。为了社会正义也好,热度也罢,这次他的行为我十分支持。同时,作为导演+知名网红,他也是完成此壮举的不二人选。

业内不良竞争(提前囧妈档期导致竞争对手的缺失有点发国难财的意思 **经评论区提醒,此处过为主观,请自我判断)我不提了,就说说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暴走漫画的张全蛋,唐马儒等角色的知识产权都由公司享有公司为了打造他们这些形象投入了不少财力和精力,自然有对于这些角色的知识产权。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角色的演员是不可以去利用公司为他们塑造的角色去接私活的。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著名的唐马儒事件。

人在囧途也可以按照相似的情况去理解,在这种情况下IP属于公司而非演员。要是非要把这理解成资本家对于劳动者的剥削我也没办法,但是尊重规则天经地义。

徐峥就是一个规则打破者,其私自占有囧途版权,若毕导所言属实,徐峥在看过《人在囧途2》剧本后巧妙将其化为己有,以此来获得巨利。

这既是对于创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于业内违反规则的一种鼓励。(所以我个人讨厌爱情公寓,不过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如果我是创作者,看到自己呕心沥血写出的作品被别人占为己有,恐怕会很心寒;如果我是投机者,看到破坏规则所带来的好处,那我何乐而不为?

如果没有一个社会知名人士将其指出,这种现象只会愈演愈烈。批判徐峥行为的人很多,但是拥有毕导这样高曝光度、并且愿意直接指出而非像陈思诚这样暗讽的人属实不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但这次我不打算揣度毕导的动机。

毕竟侵占他人知识产权、破坏业内规则的人,就该惩罚。这次我站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