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重大燃气爆炸致 26 死、138 伤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首次公布,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6月13日6时42分许,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的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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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3号,星期天,早晨6点42分01秒,一声巨响惊醒了湖北十堰张湾区许多尚在熟睡的人们。艳湖社区一座两层楼的集贸市场发生燃气泄漏和爆炸,冲击波造成建筑物全毁,周边33栋楼1678户住宅和商铺受损,多人被埋压在废墟里。事故导致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

经过3个半月的调查,从有关部门披露的调查结果看,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安全责任事故,而事故隐患早在2008年10月就埋下了,正是十二年多里相关单位和人员一连串的“小过失”,最终导致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十堰集贸市场燃气爆炸的废墟

被炸毁的艳湖集贸市场建设在一条名叫“茶树沟”的河道上,称其为“沟”是因为它的上游500米牛头山森林公园有一个库容12.44万立方米的茶树沟水库,河沟仅用于水库丰水期向外排水。因为平时水很少甚至没有水,1992年,下游的东风汽车公司便把部分河道盖起来,然后在上边架空建了一座集贸市场。1995年,又在集贸市场东边河道上建了一溜的居民楼。至此,“茶树沟”变成了一条暗渠。


集贸市场建在了河道之上

爆炸就发生在这条暗渠里。

东风厂盖房子“先斩后奏”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职工的吃住生活,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随后天然气管道的埋设与改造,却为爆炸埋下了重大隐患。

2005年3月,事发地旁边的芙蓉小区实施燃气改造,在地下埋设了天然气管道,管子本来是从集贸市场旁边走的。2008年10月,芙蓉小区的化粪池发生沼气爆炸,燃气公司怕爆炸影响管道安全,动手更改管道走线,让燃气管道从集贸市场下方的暗渠穿越,绕过那个化粪池。


燃气管道改线从建筑物下方穿过

这个改线的决定看起来是为了安全考虑,但它从建筑物底下穿过违反了安全规范,更糟糕的是管道施工过程中没有做好防腐措施。

通向芙蓉小区燃气管道采用D57×4无缝钢管,设计压力是0.4MPa,工作压力0.25MPa,压力并没有超标。但是燃气管道改造后却埋在了芙蓉小区排水渠的旁边,并且施工人员犯了个“小错”:弯头处的防锈并没有按照规范做到位。

茶树沟暗渠原本就潮湿,小区排水渠里每天都排放腐蚀性生活污水,加上集贸市场餐饮店厨房往里排出含二氧化碳的热废气,燃气管道时刻处在酸性水汽环境中,时间一长,钢管就被锈蚀了。


调查发现燃气管道严重锈蚀

朋友们可能会说,管子都锈穿了,这么多年燃气公司都没有检查吗?问题就出在这儿,12年里哪怕是做过一次维护,检查的时候稍微上点心,这么严重的锈蚀不可能发现不了。只要发现锈蚀,及时更换处理,也就不会有6月13号严重的泄漏事故发生。

即便是到了6月13日早晨,人们依然有机会制止爆炸。因为早在爆炸发生前的一个小时,5点38分,就有人报警称“41厂菜市场河道下面有天然气管道泄漏”,5点49分燃气公司接到报告;6点整民警到达现场疏散人员并设置隔离带,4分钟后消防员抵达进行处置;6点14分,燃气抢修人员到达并上报现场情况;6点22分,燃气抢修人员关闭前端总阀门,但没关闭后端阀门;6点30分,抢修人员和民警进入涵洞,确定没有新的气体泄漏。

6点38分,燃气公司抢修人员跟民警说“阀门已经关闭,没啥事了,你们可以回去了”。4分钟后,爆炸发生。


集贸市场爆炸后的废墟

不是说没事了吗?阀门已经关闭,涵洞里也没多少燃气了,怎么还会炸?谁点的火呢?

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这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燃气公司通常会往里边加上有颜色和强烈臭味的物质,方便在燃气泄漏时引起大家警觉。所以早上5点半管道破裂没多久,就有人从西边艳湖桥的桥洞口发现了黄色奇臭的浓烟。

甲烷高度易燃,一般不会爆炸,因为火焰只会出现在甲烷与空气接触的那薄薄一层,所以我们平时烧火做饭是安全的。但是,一旦甲烷与空气充分混合,并且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5%~15%时,只要星星之火就能引起剧烈爆炸。


甲烷混合气体爆燃威力巨大

让我们乘坐“时光机”回到一年前的艳湖巷,看看那里都有些什么。这是集贸市场背后的一条小巷弄,不是很宽,勉强够两辆轿车并行。集贸市场南边的墙上杂乱地拉着各种线缆,几条粗大的管子从饭店厨房伸出,又通到建筑下边的河道里。


集贸市场多根排烟管通向暗渠

调查认为,正是集贸市场里的餐馆开火做饭,大功率的排烟机将带火星的烟气抽到了下方暗渠里,进而点着了里边的燃气,而这个时候暗渠里的甲烷浓度正好稀释到了足以引爆的浓度。

艳湖集贸市场爆炸非常剧烈,根据计算,建筑物下方暗渠里参与爆炸的甲烷体积达600立方米,它释放的爆炸当量相当于225公斤TNT!


烟管中的火星引爆燃气

随着官方调查结果的出炉,事件的事相一层层地展现在我们眼前:市场建设构成相对封闭空间;燃气公司违规改线;施工马虎、没有做好管道的防锈防腐;十几年来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燃气抢修人员处置事故不及时不专业;物业管理不到位,一个小时里未能疏散所有人员;餐馆明知有燃气泄漏依然使用明火做早餐,没有及时熄灭火源......所有这些“小疏忽”其实每一项都很致命,最终导致惨剧发生,教训深刻!

安全生产无小事,所有人当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安全方面的问题,细细研读一番:

1、涉事故建筑物由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润联物业划转时,未提示或告知下方有燃气管道穿过…。东风汽车房地产公司知不知道下方有燃气管道穿过?即开发时是否全情知晓?

2、现在负责运营维护事故管道的十堰东风中燃公司从未对事故管道进行巡查……,意思是燃气公司明知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巡视工作根本不曾有过,这个值得敲黑板、划重点;

3、事发后巡线员为逃避责任追究,伪造补登了巡线记录……。其中,燃气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考核绩效之类时,有无这段管道巡线员的交底记录?各级管理责任有无层层落实的环节?

4、事发前1小时十堰市110指挥中心已接到管道泄漏报警电话,并派出民警到现场处置,燃气公司也派出抢修人员到现场处置…。此环节是否按燃气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措施进行处置?抑或是否有应急救援预案?有无演习类处置经验。

5、抢修8分钟后(仅8分钟应急处置是否专业?),抢修人员告知公安、消防人员处置结束、可以撤离……;(抢修人员的告知依据是专业权威还是经验之谈?下此结论)

6、(虽被告知处置结束、可以撤离),民警与消防在现场继续观察警戒和做好安监护……,(然而),4分钟后发生爆炸。

综上信息,根据调查报告内容,直观显示,燃气公司方面在这次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中处处均为主责,重点仍然是在预控预防方面没有按程序进行,以及事故突发后应急处置不及时,方法可能不当。以致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

惨重惨痛的事故代价,无数次的告诉我们,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事故责任人该受到的处理有法可依,但对于受害人方面造成的伤害,实在是难以想象。高危安全风险工作的过程管理,真的是任何一个细节都不可疏忽。